GB/T 2026.3-2006标准中的注意问题
2015/9/15 9:31:03
1)标准规定了高原环境条件下电工电子产品和设备的雷电、凝露与污秽防护要求。使得高原地区电工电子产品和设备雷电、凝露与污秽防护可以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由于国内普通型电工电子产品和设备标准制定是等效(或等同于)国际相关标准的,而高原要求是在普通型电工电子产品和设备的基础上,针对高原环境条件使其适应海拔5000m以下环境,内容增加了电工电子产品和设备高原雷电、污秽与凝露条件下适应性和防护能力。各项要求的综合使本标准不低于国内现行有关产品标准水平。
3)针对青藏高原较高的隆起,相对于其它陆面地区要干冷得多,因此这里的对流不稳定能量较低,难以形成较强的雷暴,因此高原地区电工电子产品和设备只要能适应高原环境条件的要求,产品和设备就能满足其雷电防护的要求。
4)因为真正凝露发生的情况很少,对产品和设备影响不大,而一旦凝露与污秽结合,将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我们更多考虑凝露与污秽结合条件下的防护。
5)标准中规定凝露与污秽防护能力指标能力指标既考虑了同一海拔高度的不同地区,污秽情况可能相差甚远;又考虑了同等污秽条件下不同海拔高度对电气产品和设备的影响。
6)根据GB/T 1.1与GB/T 1.3的要求,本标准所涉及与规范性引用标准与《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方便链接,为了便于使用者使用,部分相同内容采用了列入附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