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B/T 19056对“抗汽车电点火干扰试验”要求
2011/10/10 8:31:43
1)试验设备的要求:
放电电极间距为1cm~1.5cm;
放电频率为12次/s~200次/s;
放电电压为10Kv~20Kv。
2)试验方法
记录仪与试验设备共电源连接,在工作状态置于以放电电极为中心20cm半径的平面范围内,且放电电极距记录仪底面5cm~10cm时,以12次/s~200次/s的放电频率扫频,若有异常频率点持续试验5min;若无异常则在60次/s的放电频率上持续试验10min.
2)判断准则:
记录仪在时行汽车点火干扰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记录功能、显示功能、打印功能应正常。